《最新高院勞動爭議司法解釋 9—22(深圳)》課程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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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組織: 中國企管網(wǎng) 深圳市創(chuàng)威企業(yè)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舉辦時間: 2006年9月22日星期五14:00-17:00
舉辦地點: 深圳市振華路成教中心
● 課程內容
1、對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的界定,有了新法新規(guī)定;
2、拖欠工資爭議(幾種情形)有了新法新規(guī)定;
3、勞動者工傷、職業(yè)病,請求用人單位依法承擔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的爭議,有了新法新規(guī)定;
4、不屬于勞動爭議的幾種糾紛,法律有了明確規(guī)定;
5、勞動者與起有字號的個體工商戶產(chǎn)生的勞動爭議已有了法律保護;
6、勞動者因履行勞動力派遣合同產(chǎn)生勞動爭議而起訴,有了新法新規(guī)定;
7、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均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同一裁決,有了新法新規(guī)定;
8、當事人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持下達成的具有勞動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xié)議,是否可以作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據(jù)?
● 會務報名
1.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06年9月22日上午11:00
2. 費用:500元/人 (包含教材)
3.聯(lián)系人:石小姐
電話:0755-22309669、13798478797
傳真:0755-22309900
E-mail:slm369slm@yahoo.com.cn或slm369slm@126.com
MSN:slm369slm@hotmail.com
QQ:190399183
4.報名方式:電話登記-->發(fā)出會務確認函-->轉帳報名
《最新高院勞動爭議司法解釋 9—22(深圳)》培訓受眾
人事經(jīng)理及主管、辦公室主任、員工關系主管、勞資專員等
《最新高院勞動爭議司法解釋 9—22(深圳)》課程目的
困惑企業(yè)及員工的一些難以界定的勞動爭議問題,終于將有法可依了!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已于2006年7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93次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為正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對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補充解釋作出了若干新規(guī)定。為使企業(yè)管理人員迅速掌握和理解新規(guī)定中的條例,特推出此課程。
《最新高院勞動爭議司法解釋 9—22(深圳)》所屬分類
戰(zhàn)略管理
《最新高院勞動爭議司法解釋 9—22(深圳)》授課培訓師簡介
程良奎 律師
深圳市律師協(xié)會勞動和社會保障委員會委員,原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資深仲裁員,迄今為止處理過兩千多起勞動爭議案件。目前擔任了多家知名企業(yè)的法律顧問,其中包括華強集團、長城國際、珀金埃爾默、華絲股份、UT-starcom、邁瑞股份、捷家寶電器、太古可口可樂、深圳建行等。